首页 > 实时讯息 >

4月2日24时起,山东省成品油价格调整

时间:2025-04-03 13:24:00

记者从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25年4月2日24时起,山东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分别上涨230元和220元。

备注:

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国标VI准品)价格分别为每吨8555元和7535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

2.表中所列价格为国VI标准的汽、柴油价格。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记者:刘海奎 编辑:刘丹 校对:杨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