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是哪个部门
时间:2025-01-16 03:37:53
不动产登记主要由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具体来说,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在特殊情况下,如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则由所涉及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或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则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此外,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综上所述,不动产登记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具体办理工作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承担,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