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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押和抵押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5-01-10 23:09:34

抵押和质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

标的物不同

抵押的标的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如房产、汽车等)。

质押的标的物通常是动产,如机器、交通工具、票据、股票等有价证券。

占管形态不同

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保管。

质押需要转移质物的占有,占有权归质权人。

成立要件不同

抵押通常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才能生效。

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合同生效时间不同

抵押合同自登记日起生效。

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处置权不同

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时,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时,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

抵押物处置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法院判决。

质押物处置不需要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时间质权人即可处置。

担保范围

抵押的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质押的担保范围除了上述内容外,可能还包括质物保管费用。

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在实际操作中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