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抓人通过什么手段
时间:2025-01-11 20:04:34
公安抓人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种:
公安机关提请逮捕: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法院决定逮捕: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检察院和法院对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作出逮捕决定。决定逮捕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执行。
通缉令:
对于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群众协查:
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向社会发出通辑令,发动群众协查,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
悬赏:
知情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犯罪嫌疑人的行踪,核实后给予奖励,这是一种激励群众参与协助抓捕的方式。
定点蹲守:
在嫌疑人可能出现的地方蹲守抓捕,这是一种被动的等待犯罪嫌疑人出现的方法。
电话跟踪:
按程序审批后对相关手机电话进行定位跟踪抓捕,这是一种利用技术手段追踪犯罪嫌疑人的方法。
身份证跟踪:
嫌疑人使用身份证开房时,公安系统会弹出嫌疑人入住登记的信息,从而实施抓捕。
新型抓捕器材:
例如一种带有触发机关的锁器,可以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的手臂、腿部或颈部,从而制服犯罪嫌疑人。
强制带离:
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采取其他措施。
这些方法的使用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特点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