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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小孩需要什么证明

时间:2025-01-10 01:19:25

领养小孩需要准备以下证明:

身份证明: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婚姻状况证明:

收养人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子女状况证明:

收养人是否有子女以及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证明。

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不宜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证明。

无子女证明:

收养人经常居住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捡拾弃婴或儿童的证明:

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或儿童报案的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

根据被收养人的具体情况,可能还需提供额外证明,如收养孤儿需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收养残疾儿童则需残疾状况证明书等。

以上材料需提交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请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免影响领养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