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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转送多久办理

时间:2025-01-17 13:53:35

信访转送的办理时限主要依据《信访工作条例》和各地的具体规定。以下是主要的办理时限:

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

信访部门在收到信访事项后,应在15日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有权处理机关、单位转送、交办信访事项。对于重点信访事项,信访部门可以要求有权处理机关、单位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并提交办结报告。

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对于不属于本机关、单位或者本系统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交还相关材料。

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

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在收到信访事项后,应当在60日内办结。如果情况复杂,可以延期30日办结,并需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在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对于属于下级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受理机关应在5个工作日内交责任归属机关办理,并告知信访人转送、交办去向。

在收到之日起九十日内办理完毕

下级机关在收到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后,应当在90日内办理完毕,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综上所述,信访转送的办理时限主要取决于信访事项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有权处理机关、单位的具体规定。在一般情况下,信访部门应在15日内完成转送,而有权处理机关则应在60日内办结,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