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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政策再升级!

时间:2025-04-21 11:13:00

为强化民生保障,提升经济困难失能老人生活质量,让集中照护政策惠及更多困难老人,近日,自治区民政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制定印发《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老人再送暖心关怀。

  谁能享受福利?范围扩大!

  《通知》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由原来的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的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调整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实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地区参保人员已经通过基金支付基本护理服务费用的,不纳入救助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集中照护范围。

  补贴怎么发?标准明晰!

  《通知》要求合理确定集中照护服务标准和补贴标准。补贴包括集中照护服务对象补贴和养老机构绩效补贴,其中集中照护服务补贴资金发放到服务对象本人账户,绩效补助发放到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养老机构账户。

  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老年人的补助标准为集中照护服务标准扣除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补贴等行政给付后的差额。

  各地可结合绩效考核结果对养老机构发放绩效补贴,绩效补贴总额不得超过当地向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实际发放集中照护补助资金总额的30%。

  申请流程怎么走?便捷贴心!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工作,按照“预评估、先入住、后补贴”的方式开展。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失能老年人,向养老机构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2023-2024年,自治区财政厅已累计下达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1.58亿元,支持各地对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入住养老机构接受集中照护进行兜底保障。

  哪些机构能选?多元保障!

  《通知》要求公办养老机构作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力军,要主动接收、靠前服务。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要在优先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提供集中照护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引导慈善组织、志愿者、行业组织等参与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老年人可以结合自身经济情况、入住意愿选择合适的养老机构。

来源:内蒙古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