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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最新通知

时间:2025-04-12 11:04:00

4月10日

武汉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武汉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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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3月28日


武汉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2025—2027年)
为加快推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抢抓数字时代新机遇,夯实数据基础资源、基础制度和数字基础设施,推进数字科技和产业创新融合、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加快人工智能和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建强数字产业生态,为加快推动“三个优势转化”、重塑新时代武汉之“重”提供有力支撑。到2027年,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规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分别达80%、95%,网络零售额突破5000亿元,数据流通交易规模达50亿元,打造全国数字经济一线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标杆城市、数据要素枢纽城市和超大城市数字治理武汉样板。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数据要素价值激活工程
1.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围绕数据采存算管用全生命周期,制定数据登记确权、授权运营、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制度。推动数据领域标准建设。探索建立数据领域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到2027年,实现数据要素市场化全流程制度规范全覆盖。
2.建立一体化数字资源管理体系。依托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全市一体化数字资源体系,实现数据资源全量归集、实时探查、集中治理、直达基层。建立公共数据编目、归集、治理、供数、运营统一管理机制。鼓励企业提高数据治理能力,规范开展数据治理能力评估。到2027年,实现全市数据资源“一本账”。
3.促进数据高价值流通。建设数据流通利用建设试点示范城市。探索以“整体授权+个别开发”模式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在光电子信息、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鼓励企业牵头建设可信数据空间。开展企业数据资产“入表+融资”试点。到2027年,数据资产入表企业数100家以上。
4.培育壮大数据产业。制定数据产业发展促进政策,分类培育一批数据资源、技术、应用、服务、安全、基础设施企业,建设数据产业集聚区。实施“数据要素×”行动,打造一批典型场景。推动数据产业与自动驾驶、具身智能、低空经济等数据密集型产业融合发展。到2027年,培育规模以上数据企业1000家。
(二)实施数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5.打造高速泛在的网络基础设施。推动万兆光网试点接入,推进增强型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5G-A)商用部署,建设第六代移动通信网络(6G)试验网。构建城市超高速全光运力网络,推动武汉—宜昌高速直连链路建设,力争网络时延降至2毫秒。加快建设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到2027年,每万人拥有5G基站数42个。
6.打造集约高效的算力基础设施。完善“通算+智算+超算”多元算力供给体系,建设千卡集群,谋划万卡集群。发挥存储基地优势,推动先进存储技术应用,推动数据中心平均利用率达70%。推动“东数西算中用”,加大“算力券”支持力度。强化算力公共服务平台跨域异构算力资源接入,建设全国重要算力调度中心,加快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到2027年,高性能算力规模达每秒7.2×1018浮点运算次数(7.2EFLOPS)。
7.打造可信流通的数据基础设施。推动隐私保护计算国家试点任务,建设“汉数通”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接入市场主体1000家,上架数据产品2000个。建设公共数据安全监管平台,提高数据安全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
8.打造智能互联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深化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开源专区,打造城市数字孪生操作系统。推动能源、环保、市政、交通、水务、物流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推动低空经济基础设施、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建设。
(三)实施数字科技与产业创新融合工程
9.提升数字技术创新策源能力。支持数字经济领域湖北实验室承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支持数字经济领域基础性、前沿性、原创性技术创新,每年安排不低于50%科技研发资金用于发展数字经济。建设10个数字经济领域产业创新联合实验室,推动牵头企业实现产值复合增长率超15%。支持企业、高校成立数据领域创新中心。建设湖北科创供应链武汉节点,提供一站式科技数字化服务。
10.培育壮大数字产业集群。聚焦“光芯屏端网”、软件和网络安全、量子科技、超级计算和人工智能、数字创意、智能建造等数字产业链,推动“链长+链主+链创”协同发力,打造万亿产业集群,做强软件、人工智能、数字内容等千亿产业集群,争创国家级产业集群。加快国家存储器基地建设。建立数字经济重点产业招商目录,引进一批重大项目。
11.前瞻布局未来数字产业。聚焦人形机器人、元宇宙、未来网络、量子科技、脑机接口等新赛道,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创新布局未来技术早期验证场景,推动人形机器人等产业发展。争创国家未来产业先导区。到2027年,未来产业营业收入规模突破千亿元。
(四)实施人工智能价值引领工程
12.促进数据语料供给。面向大模型训练,建设一批通用和专用数据资源库。支持企业牵头建设数据联盟、语料联盟,促进行业数据语料资源共享交流。发展数据标注产业,争创国家级数据标注基地。到2027年,打造高质量数据集200个。
13.促进智能体创新应用。围绕基础通用型及工业、医疗、教育、法律、文创等垂直领域,加快智能体创新与场景落地,打造武汉智能体产品矩阵。推动一批轻量化智能体产品规模化应用。到2027年,打造智能体应用60个。
14.促进人工智能深化赋能。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建好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推动行业企业联合人工智能企业打造垂直领域大模型,培育一批垂直领域解决方案服务商。推动人工智能在机器人、汽车等端侧硬件产品创新应用。到2027年,人工智能产业规模达1200亿元。
(五)实施实数融合发展工程
15.数字赋能新型工业化发展。推进国家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强化“未来工厂”标准建设,打造数字化产线600条、智能示范车间180个、标杆智能工厂60个。建设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推进8个行业1000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16.数字赋能现代服务业发展。发展数字贸易,加强数字化产品出口能力,力争服务外包执行额年均增长10%,加速商贸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智慧港口、智慧物流,推进国家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打造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发展数字设计,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重要新建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BIM建模率达到80%。
17.数字赋能乡村振兴。推动数字技术在农业领域应用,建设数字蔬菜基地、渔场、畜禽养殖场40个,每年推广北斗农机600台套,农机数字化年作业面积超280万亩次。打造“江城百臻”供应链,到2027年,实现品牌价值300亿元并入选品牌影响力排名50强。
(六)实施平台经济促进工程
18.发展重点特色平台。发展供应链平台,以“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服务模式支持供应链平台高效运行。发展直播电商平台,年均新增(升级)2个直播电商集聚区。发展数字内容平台,做大网络视听、网络游戏、数字出版产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到2027年,武汉顶级节点标识注册量超400亿。
19.促进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坚持依法规范和包容审慎相结合,推进全市网络交易监管,开展常态化监测。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
(七)实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工程
20.推动城市智能化精细化治理。发挥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作用,打造城市治理智能体,推进“一网统管”“高效办成一件事”。建设城市大模型,打造30个应用场景。深化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建设,横向打通各部门、纵向贯通各层级。
21.推动城市智慧化便利化服务。建设教育大数据体系。启动实施一批以武汉优质文旅资源为主体的文旅元宇宙创新示范应用场景项目。推进智慧医疗,建设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推进智慧医保,基本医保码激活率达到85%。推进社保卡“一卡通”跨部门跨地域应用,建成社保卡业务“15分钟便民服务圈”。
22.推动城市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建设智能电网,实现分散式电力负荷智能调节。建立碳普惠登记平台和企业在线碳核算平台,促进企业绿色生产数字化转型。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加强自动监测数据综合运用。推动智能化施工,实现智慧工地100%覆盖。
(八)实施数字产业生态优化工程
23.强化多元化人才和金融支持。实施“武汉英才”计划,加大数字经济领域优秀人才支持力度。开展产教融合,建设武汉数字人才实训基地。推动“汉融通”平台建设,助力企业融资。做大数字经济领域产业基金,到2027年,基金总规模超1000亿元。
24.构建“三廊一带”区域发展格局。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重点发展光电子信息、人工智能、北斗等产业,车谷产业创新大走廊重点发展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等产业,武汉滨江数创大走廊重点发展数智科学、数智产业、数智安全、数智治理等,推动“三廊”融通发展。因地制宜布局建设各具特色的环大学创新发展带。开展“一区一园”建设,每年培育提升10家数字经济产业园区。
25.推动应用场景开放创新。建立应用场景共建、发布、对接、评估工作机制。聚焦产业升级、科技创新、城市智治、社会民生等领域,开展场景项目路演、产融对接、揭榜挂帅等活动,建设一批融合度高、带动作用大的“超级”场景项目。
三、工作要求
发挥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健全由市数据局牵头、各区和各部门参与的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压茬推进、滚动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数字产业发展、数字化转型相关工作,统筹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储备实施一批优质数字经济项目。加强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建设、经费投入、资源供给、环境优化等方面的政策保障力度。深化数字经济仲裁协同服务和保障机制,推行行业领先的数字经济仲裁规则,打造一流数字经济仲裁法治营商环境。定期开展数字经济运行监测、跟踪评估、服务督导。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数字经济发展良好氛围。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网 武汉宣传



来源:武汉广播电视台

出品:中共硚口区委宣传部 硚口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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