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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惠及全省9.55万人

时间:2025-04-04 12:30:00

4月3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将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100元提升至120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50元增加至70元。此次提标预计惠及全省9.55万名残疾人。
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构建“省级统筹、分级负担、全程监管”资金保障体系。其中,省财政承担80%资金,市(州)、县两级财政按20%配套落实,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各级民政部门采用“一卡通”线上发放模式,通过数据比对、动态复核,实现两项补贴对象与低保、残疾证等数据库实时联动,有效提高资金发放的准确性。同步建立资金使用月度通报与反馈机制,加强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补贴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残联部门加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宣传讲解,帮助残疾人及监护人知晓政策并自愿申领补贴。进一步规范审核程序,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加强动态复核,不断提高精准管理水平,严格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理。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王宥力
编辑:何继红 责编:鲁东 监制:马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