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去社保拿去哪里
时间:2025-01-17 00:53:22
当兵退伍后,社保的处理方式如下:
材料领取与资格审核
军队退役人员应到劳动保障局所属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社保处)二楼业务股领取《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并如实填写。
申请人需将填写好的审批表及服役证明材料交县安置办审核,安置办审核并填写服役情况后,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参保登记与缴费
参保人持民政局安置办审核盖章的审批表和填写好的参保登记表及部队服役证明材料复印件到社保处复核签字并加盖印章,领取养老保险手册。
办理参保登记及核定缴费手续,到地税征缴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社保处业务股为参保人员录入参保信息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社保关系转移接续
退役军人应当主动向安置地或退役安置单位所在地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需要携带部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原件以及部队出具的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
部队财务部门会把社保账户里的钱转账到地方社保账户名下,确保社保关系的顺利接续。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士兵退出现役时,由所在部队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并及时将资金汇至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转移凭证后20天内,为退役军人建立或续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建议:
退伍军人应尽快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确保社保权益不受影响。
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部队财务部门,获取详细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