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提出哪些条件
时间:2025-01-13 04:48: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离婚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已婚者又与他人结婚。
未登记结婚但共同生活。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间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如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经常性谩骂、恐吓等。
对家庭成员的虐待行为,如打骂、冻饿、有病不给治等。
故意不履行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行为。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经过多次教育和纠正仍无改变。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夫妻间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分居满两年,经调解无效。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
一方被宣告死亡,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不同意继续维持婚姻关系。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感情,难以共同生活。
婚前隐瞒精神病等情况。
一方欺骗对方结婚。
未同居生活且无和好可能。
包办、买卖婚姻未建立感情。
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等。
协议离婚的条件
双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且离婚意愿真实、发自内心。
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作出适当的处理,包括共同债务的清偿及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
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政策,不侵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