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什么上报消防
时间:2025-01-11 05:03:34
开店需要上报消防的相关内容如下:
公众聚集场所的申报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需要提交的材料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特殊场所的消防要求
经营场所超过300平方米要报消防部门,超过300平米以上的需要申报消防验收。单独建筑单层面积超过1500平米或者总面积超过3000平米以上的2类建筑和丙类的需要社会自喷淋和报警,娱乐场所是300平米以上需要设置自动喷淋和报警,老幼场所是500平米以上的需要设置自动喷淋和报警。
消防审批流程
申报消防需准备相关资料,如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等,向当地消防部门提交申请。具体流程请咨询当地消防局。
营业性场所开业或使用前15个工作日,备齐以上资料申报。消防部门在收齐资料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安排实地检查,检查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申报资料不齐的,列出所缺清单,一次性告知单位补齐。
消防备案
商铺消防改造备案,如果建筑面积超过300平米及以上的需要到公安消防大队审核备案和办理最终开业检查合格证的,300平米以内的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登记备案和开业检查合格证的。
建议:
在开店前,务必详细了解当地消防部门的具体要求和流程,确保所有相关手续和证件都齐全且符合规定,避免因消防问题影响店铺的正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