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强行拆房找哪个部门

时间:2025-01-16 10:29:53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乡、镇人民政府:

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强拆。

市、县级人民政府:

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人民法院:

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公安机关:

被拆迁人遭受到非法暴力强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房屋征收部门:

被拆迁人可以向房屋征收部门举报,并要求其核实、处理。

建议:

如果房屋被非法强拆,首先应拨打国土部的法律热线12336反映处理,或者到法院起诉房屋征收部门。

如果涉及违法建筑物的强拆,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乡、镇人民政府投诉。

若强拆行为经过人民法院裁定,则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遭受非法暴力强拆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